项目概况
武汉市两江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中心水面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或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ZB-SH-2021-203
2、项目名称:武汉市两江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中心水面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万元)
5、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武汉市两江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中心水面垃圾转运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1、网上或邮寄领取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传到hengjizhaobiao@163.com,邮件名称为“HJZB-SH-2021-184+杨芳、陈东红、刘华杰+投标单位名称”,否则无法正常收取。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或邮寄地址等)。
网上领取的,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故障导致文件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邮寄领取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文件采取到付方式,邮寄中丢失、损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现场领取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三)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两江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百步亭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27-8274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方式:027-85870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芳、陈东红、刘华杰
电 话:027-85870905